为落实《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事宜的公告》(海关总署公告〔2018〕56号)有关要求,促进南通地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,提供便利通关服务,方便从事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电商企业、电商平台、支付企业、物流企业(以下简称“跨境企业”)通过南通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传输系统对接数据交换平台,以实现跨境企业与南通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,现将南通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接入指南公布如下:
一、跨境企业申请资质
(一)联系辖区所属商务局,确认是否可以开展跨境业务。
(二)联系辖区所属海关,确认开展跨境业务之前需要准备工作。
(三)“按跨境企业接入方式”办理跨境通道备案;
(四)完成上述(一)~(三)项后,登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变更企业资质,增加“电子商务选项”,相关材料附件上传。
二、跨境企业接入方式
(一)企业如实填报“附件1:南京关区预录入数据交换接口开通申请表(跨境业务专用)”,并加盖公章。
(二)企业如实填报“附件2:中国电子口岸数字证书申请表--新版”,并加盖公章。
(三)企业“营业执照复印件”加盖公章(注:营业执照左上角写上法人姓名及联系电话;)。
(四)“附件4: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”打印加盖公章。
(五) 企业提供“企业法人身份证”复印件盖公司章。
(六)企业提供“经办人身份证”复印件盖公司章。
(七)企业将上述6份纸质文件送到南通电子口岸,联系地址: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166号外贸中心2号楼3楼
(八)南通电子口岸收到文件后,审核加盖南通电子口岸公章。
(九)企业将上述材料递交南通海关审核盖章。
(十)将海关盖章的文件返还南通电子口岸,由技术开展相应的配置,刻盘制作数字证书,寄送南京数据分中心。
(十一)将上述6份纸质材料、数字证书光盘寄送南京数据分中心,收件人:吴并,联系电话:025-84423189,联系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创智路39号,南京数据分中心
(十二)南京数据分中心制作数字证书,一般7~15个工作日可制作完成,企业按照“附件3流程表”要求领取数字证书。
(十三)企业将领取到证书提交给南通电子口岸,电子口岸协助企业开展调试工作,调试完成后,企业可以使用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开展相关业务。
三、其他事宜
跨境企业在接入过程中如有疑问,可添加南通电子口岸跨境业务QQ群,群号:315153747,进群进行业务咨询。
附件1:南京关区预录入数据交换接口开通申请表(跨境业务专用).doc